《靜宜語文論叢》 第十六卷【徵稿啟事】
靜宜大學外語學院《靜宜語文論叢》第十六卷
徵稿啟事
ㄧ、本論叢於每學年出刊一期,刊載靜宜大學或外校專兼任教師、研究生學術論著。
二、論文字數,中文稿件不超過二萬字,外文稿件不超過二十頁(含摘要)為原則。書評每期以不超過三篇為原則;字數以不超過三千字為原則。
三、(1)作者投稿時請提供電子檔案及三份紙本全文(附500 字左右之中英文摘要;全文上頭請勿出現作者姓名或任職學校等基本資料),其他外語稿之摘要則附上中英文及該外語之摘要;
(2)作者另檢附「個人資料表」及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(表格下載請至外語學院網頁→學術期刊專區)
四、不可一稿兩投。稿件一律送外審,來稿如未獲刊登,當即退還。本論叢編輯委員會有稿件訂正修潤權,擬保持原稿字句樣式之寫作者請聲明。
五、依《靜宜語文論叢》審稿辦法,本論叢投稿人需自行負擔審稿費用,來稿發表後,作者可獲本刊執筆論文10本、單行本1本。
六、 徵稿主題:
文學與文化 |
語言教學與學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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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學 |
教育趨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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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稿日期:全年徵稿,隨到隨審。(第十六卷截稿日:2024.3.26)
七、稿件規格(Style Sheet)如下:
(一) 本論叢所有文稿一律採橫列排印,以Word 繕打,註釋採頁註方式。
(二) 版面設定為:
A4 用紙,上:2.54cm、下:2.54cm、左:3.00cm、右:3.00cm、
頁首:1.75cm、頁尾:1.75cm,段落之行距請設定為固定行高21pt。
(三) 歐美語文文稿以Times New Roman 或Arrus BT 12 號字體輸入。中、日文文稿,亦以12 號字體輸入,請採用標準點方式。
(四) 中英文稿件請依以下規定撰寫:
1. 語言學、教學類文章請依照《美國心理協會出版手冊》第七版(Publication Manual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, 7th ed.)格式撰寫。
2. 文學類文章請依照《美國現代語言學會》第八版(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, 8th ed.)格式撰寫。
八、審查方式:
(一)初審:本刊於收到來稿後,將先就論文是否適宜送審進行初步審查。若認為不妥,本刊將在說明原因後予以退稿。
(二)複審:以匿名方式送所屬領域兩位專家學者審查,通過後始予刊載,故文中請勿出現足以辨識作者身分之資訊。所有文稿之審查要項包括實質內容(主題創見性、重要性、研究方法、參考文獻、文字與組織結構、研究成果之參考應用價值等)及文稿格式(是否符合本刊物規定)等。
(三)若文稿需修正,作者必須於三週內依審查意見提出答辯或修改。。稿件審查通過者,須在規定時間內繳交最後經審定通過採用之正確文稿電子檔案(PDF 與Microsoft Word 檔案各一份),必要時應於正稿檢附清晰圖面以利印刷製版。
(四)經採用之稿件,需依本刊撰稿體例修改後,方予以刊登。本刊有權修飾其文字及格式。
九、論文紙本全文及親筆簽名後之「個人資料表」、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及「劃撥收據影本」請寄至:
43301 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7 段200 號
靜宜大學外語學院《靜宜語文論叢》編輯委員會
十、電子檔案(全文、個人資料表、及著作授權同意書)請寄至pu20500@gm.pu.edu.tw。
十一、郵政劃撥帳號:21016518,劃撥匯款2,000元(2位外審委員費用,如需送第3位外審委員,會另行通知繳費),並備註靜宜語文論叢審稿費,
十二、聯絡電話:(04) 2632-8001 Ext.12001 《靜宜語文論叢》編輯委員會
(E-mail: pu20500@gm.pu.edu.tw)。